为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和县城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美观、大方、简洁、环保、安全、节约的原则,在城区深入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营造环境优美、生态舒适、宜居宜游的高品质空间环境,引领绿色出行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净化工程
1.全面实行“水洗机扫”作业模式。按照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要求测算作业设备缺口,加快采购配齐新能源“水洗机扫”专业车辆、便道高压清洗车等车辆设备,优化大、中、小型作业车辆配置和运行调度,障碍物较多的路面要采取人工和机扫相结合的作业方式,确保不留死角,提升水洗机扫作业水平。
2.扎实推进“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全覆盖分级管理,实现全路段清扫保洁及时到位。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主干道路实施18小时保洁作业,次干道路实施14小时保洁作业,支路实施12小时保洁作业。全面推行“水洗机扫一体车、干扫车”等联合作业方式,非雨雪天气和非结冰期,每日至少水洗一次,做到路见本色。严格实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强化作业质量考核精准化。
3.加强台账式管理和巡查监督。我区要围绕道路保洁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责任制管理目标,建立城区道路台账、作业车辆排班台账、每日巡查台账等管理台账,落实定路、定车、定时、定责和“以克论净”考核的“四定一考”工作机制,做到“水洗机扫”作业能力与作业面积相匹配。加强对作业车辆作业情况的抽查,杜绝甩扫、漏扫现象。
(二)实施绿化工程
1.加大“口袋公园”建设力度。以建成区增绿建园为重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拆违拆迁等,充分利用闲置地、废弃地、公共建筑周边等城市零碎空间,采取见缝插绿、破硬还绿、空地补绿等措施,因地制宜在我区东市场盛世绿景小区附近建设一个街头街角小微绿地、口袋公园。
2.强化绿地绿道服务功能。推进城市绿地绿道建设,合理规划设置绿道驿站,完善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照明等功能性设施和标识系统,增强休闲游憩、体育健身、医疗卫生、餐饮购物、充电停车等功能,打造景观节点,提升游览体验,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绿色游憩空间和健身休闲慢行系统。充分结合城市公园、道路绿地、绿道绿廊、河湖水系、山体等建设健身步道,合理增加健身场地,更好满足群众休闲健身需求。
3.大力开展植树增绿活动。以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为抓手,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园林绿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庭院,对城市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加大植树增绿力度。继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复壮项目。
(三)实施亮化工程
1.加快补齐功能照明短板。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专项排查整治,以人行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等易出现照明盲点的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功能照明应覆盖未覆盖问题,及时列入台账,限期整治到位。以功能照明照度、亮度、均匀度、功率密度值等指标合格率为重点,全面排查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问题,采取措施完成整治,全面消灭无灯区和照明质量不达标区,提高城市功能照明覆盖率和有效性。
2.加强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在适度节约前提下,加强商业街区、风情街区、城区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的亮化提升,打造城市夜景亮点。我区选取高速路口、政府红绿灯旁2个节点进行亮化提升,在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中,注重与历史、文化、建筑、环境相协调,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推广绿色低碳照明。
3.提升绿色节能照明水平。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加快照明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能效标准要求的灯具、光源、配电箱等设施。加强城市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实现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自动启闭、分时分区、节能控制。合理控制景观照明规模,消除高能耗、光污染和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建设超标准、奢华的景观照明设施。
(四)实施美化工程
1.加强道路街面秩序治理。对影响市容环境的摊点乱摆、私搭乱建、杂物乱堆、道路乱挖等现象进行常态化整治,重点打击出店经营、露天烧烤、破墙开店等违规行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力度,科学设定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督促投放单位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做好车辆维护,合力打造有序畅通的街面秩序。
2.提升“城市家具”管理效能。清理和更换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各类指引标识、道路铭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识标线。加强对垃圾桶、配电箱等“城市家具”的巡检和维护,确保外观完好、功能正常。规范整治架空线缆,集中整治户外线缆松垮凌乱、胡乱附挂、私拉乱接等现象,推行多杆合一、入地埋设、规整捆扎等措施,实现集约设置,切实解决“空中蜘蛛网”等问题,全面提升空间秩序整体效果。
3.深化广告牌匾整治。根据城市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和有关管理要求,强化重点巡查和全面排查,抓好存量治理和增量规范工作,健全城区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清理城区非法小广告,推动牌匾设置与区域功能、道路特点、建筑特色相协调。鼓励精心规划设计广告牌匾,助力营造街区特色风貌。
4.打造样板示范街道。我区选取北宁路、政府大街、察哈尔大道等3条街道,对街道路面、铺装、植被、照明、小品、休憩设施、标识牌匾、建筑外立面色彩形态等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加强沿街建筑外立面定期清洗、维护、整修,及时更换屋顶破损褪色和有碍观瞻的劣质彩钢瓦,统筹视觉通廊、竖向轮廓、空间环境,注重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高标准打造“四化”样板示范街道,引领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2月-3月14日)。制定年度城市改造提升行动方案,我区积极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实施城市改造提升行动。组织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摸底排查编制覆盖所辖区的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建立详细台账、项目督导、通报制度,确保有序推进。
(二)实施阶段(3月14日-10月14日)。将任务分解到所辖相关部门,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路段、具体项目上,并指定任务责任人,加强工作调度和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10月15日-12月)。按照“区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的原则,我区按照任务进行自查,确保改造提升工作按时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是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协同、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精心组织、定期调度、强力推进。我局要落实党委、政府推进城市改造提升的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分级分类建立详细的项目台账,确定城市改造任务目标。
(二)统筹协调指导。各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行业指导,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全力督促属地抓好组织推进。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升项目。
(三)强化督导宣传。加强城市改造提升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察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