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安办〔2025〕6号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察北管理区2025年安全生产举报
奖励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察北管理区2025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察北管理区2025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导向,切实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提升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公众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监督”的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政策核心内容:解读《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重点宣传举报范围、奖励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举报渠道(“12350”热线、网站、邮箱等)、兑现流程及保密措施。
(二)典型案例宣传:选取近年来查处的重大隐患举报案例,制作图文、短视频,突出举报的实际成效。
(三)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警示片、漫画图解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隐患的识别与危害。
三、宣传形式
(一)全媒体矩阵宣传
1.传统媒体
充分利用广播、室外广告屏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举报奖励办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发布公告(附件1),向社会公布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举报渠道、兑现方式和保密措施,形成宣传合力。(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
2.新媒体平台
在察北在线和察北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及《举报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统筹各级各部门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图文形式分期解读《举报奖励办法》相关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
(二)线下精准覆盖
1. 企业端宣传
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生产车间、食堂等显著区域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附件3),公示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附件2)及外部举报渠道;开展“安全生产举报进企业”宣讲会,利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及入企检查等时机,与从业人员面对面解读《举报奖励办法》相关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各生产经营单位)
2. 社区(农村)端宣传
在社区公告栏、商超LED屏、文化广场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如“隐患举报有奖,安全共治共享”“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等);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演示和解说举报操作流程;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和居民微信群转发关于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奖励标准、举报渠道、兑现方式、保密措施等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处)
3. 公共场所宣传
在全民健身中心、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室外LED屏等滚动播放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宣传短视频;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牵头部门: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
1. 纳入培训体系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纳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培训必修课,培训时长不少于2学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各生产经营单位)
2. 加大检查力度
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牌设置、政策培训情况纳入安全培训检查内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加大督办力度,限期整改,依规惩戒。(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处)
四、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准备宣传资料,与媒体资源对接及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农村的联络。
2.集中宣传阶段(2025年5月21日—10月30日):全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持续推进宣传活动。
3.总结提升(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做好工作总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巩固宣传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做好《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把握宣传节奏,抓好重点报道,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宣传工作。
(二)务求宣传实效。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多种手段扩大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亲和力、感染力。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压实宣传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11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奖励工作,加大对本单位落实内部举报奖励机制的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人人监督的积极作用。
宣传音频视频、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电子版从公告邮箱下载,由各单位自行印刷。(公共邮箱:zjksyjgljxjk@163.com,密码:zjk123456)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新 18532299386
附件:1.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
2.内部报告奖励公示牌样式
3.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样式
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参考)
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一、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或“12350”热线电话、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部门网站和举报电话、幸福张家口APP、电子邮寄、书信、来访等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逐级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举报人可以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所属县级以上行业部门举报。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元至100万元(详见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连载专栏发布)。
三、举报受理: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明确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提供照片、视频、音频、文字等资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一)举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二)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证据线索,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未说明违法违规基本事实的;(三)举报事项正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其他举报等途径处理,或已经处理完毕且未提出新的有效证据的;(四)使用普遍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行大范围或者无差别举报,未提供明确具体的证据材料的。
四、举报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没发现,或虽发现但未依法依规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一)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兑现奖励的;(二)举报事项已被发现且正在整改或已整改完毕的;(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举报,或者授意他人举报的;(四)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对履行安全生产评审、验收、评价、隐患排查等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举报,或者授意他人举报的;
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五、保密措施:受理举报部门将严密保护举报人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身份、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违反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企业,不得通过违法行为收集、制造有关证据,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
单 位 | 任 务 | 工作开展情况 | 完成时限 |
区安委办 | 1.制定宣传方案或工作计划;2.统筹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处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3.调度汇总上报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4.督促辖区内各行业部门在所监管企业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和内部报告奖励公示牌,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 ||
区党工委宣传部 | 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设置宣传专栏,全面普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内容。 | ||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 1.利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官方网站、抖音、微博等媒介广泛发布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相关内容;2.积极上报并宣传群众举报奖励的典型案例。3.在大型酒店及宾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在以上场所的广告宣传机上播放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微视频、微短剧、公告等宣传视频。 | ||
各乡(镇)、管理处 | 1.在各文化广场、村委会、小区公告栏、住宅区、居民点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通过大喇叭播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2.督促指导在各村民微信工作群、小区业主微信群连续转发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内容;3.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和悬挂内部报告奖励公示牌。4.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发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关于举报奖励的相关问题。 | ||
生产经营单位 | 1.在本企业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和内部报告奖励公示牌。2.利用安全培训期间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