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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

发布时间:2025-12-10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条例》共646条,为便于广大群众进一步学习、理解和应用,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推送详细条款,供学习理解。本期推送《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条。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同类型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相邻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联盟,通过共享技术支撑、应急资源,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合作,促进行业、产业、区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导读:这条将视角从纯粹的“政府监管”转向了“社会共治”,强调了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来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这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本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 “企业间协同” 两种创新机制,旨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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